4006300999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法的作用问题解析

2019-08-05 09:44:48| 来源: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网

【导语】:在选调生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大量公共基础知识公基备考资料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选调生考试QQ群 | 微信公众号:xdsoffcn

 2019各省选调生公告汇总

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法的作用问题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选调生考试。

概念

所谓作用,即:某一事物、现象在特定的背景与情景下对该环境、对象所形成的影响或所引发的改变。而所谓法的作用,就是法在特定的情景下对该环境以及该环境中的具体对象所造成的的影响和改变。

在我们常见的国考、省考、选调生等等就业考试中,我们一般从两个方面来学习和讨论“法的作用”——首先,是其对社会环境的影响;然后是法对人的影响。其实这是和我们的概念相关的,无非就是对其背景、环境的影响和对其中对象的影响两个方面。

其中,近两年考试的重点主要是法对人所形成的影响,加之发对社会的影响相对简单明了,中公选调生老师建议各位同学重点学习发对人的作用。

对人的作用——直接作用

对人的作用亦可称之为直接作用或具体作用。何以这么讲?原因如下: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对社会中的各个成员的约束和管控。并且这样的约束和管制对于社会成员是直接要求其践行并且是明确具体的。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成年子女对年老父母负有赡养辅助义务”,它直接且明确的规定了父母与子女的相互照料义务。因而,法对人的作用,又称直接作用或具体作用。

在学习法对人的作用时,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掌握和记忆,其具体如下:

一、指引作用

指引作用是指:法律在人们具体进行某个行为时,给予本人以“应为模式、勿为模式、可为模式”三个方向来进行抉择,以此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指导的作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指引作用是针对“当事人本人”来进行讨论的;然后大家要注意,指引作用发生的时间节点,往往是事情发展的“当前或当即”;最后还需要大家明确,指引作用包括:两种指引(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三种模式(应为、勿为、可为)。

二、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是指:人们基于自己对法律的认知,当某一社会事件发生以后,纷纷对该事项进行讨论、定性、下结论的过程。

对于评价作用,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评价作用中不包括自我评价,我们只讨论他人的评价,只研究 “他人”对某一事项的认定;然后还需要大家明确,所谓评价有一个前提,就是某一事项的发生。换而言之,评价作用发生在“事后”。最后大家需要了解,评价作用包括两类,分别是:正式(官方)评价——即有权机关所作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最后保障的评价,例如:判决书、罚单等。非正式(民间)评价——指普通人所作的没有国家意志性,也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评价,例如:老百姓的言论、媒体的批判等。

三、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是指:当某法律、法条或依法处理的某社会事件为人们所知晓以后,对人们未来进行相类似的事项时产生的指导作用,使得人们对自己未来的相关事项产生新的认知的作用。

首先,教育作用是对社会一般人而言的,也就是法的教育作用是针对“社会一般人”来进行讨论的。然后需要明确教育作用,对于一般人而言往往会在其相关事项发生之前发生,也就是教育作用发生在某社会事件之后,被教育人发生的相关事项之前。最后,教育也分为正面和反面两种教育。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真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全国选调生考试
 招考资讯
直播课堂